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8号)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1、2021年湖南省高考模式
2021年湖南普通高考的科目设置为3+1+2模式。包括国家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3"是全国统考的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考试科目为英语、日语。首选学科是物理,历史,1科为“1”;再选学科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为“2”,由湖南省自主命题。|
2、考试成绩安排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750分。在这些因素中,语文、数学、外语等三门统考科目的卷面原始分数为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取考试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考试科目的卷面原始分数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取考试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选2)
3、招生办法
根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参照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按物理、历史两类,分别列出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录取。
以院校或专业志愿为基础单位,每一所院校或专业志愿分为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根据专业分类,投档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根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录取。
总分相同的考生,按下列规则进行排序。对普通类专业类别,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低分排序投档;若仍相同,比较考生的志愿顺序,先排第一位,后排第二位,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的最高成绩,先在第一志愿中进行排序,后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然后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最后一志愿中进行排序。
4、2021年湖南省高考时间安排: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7日 | 语文(9:00-11:30) | 数学(15:00-17:00) |
6月8日 | 物理/历史(9:00-10:15) | 英语(15:00-17:00) |
6月9日 | 化学(8:30-9:45) | 思想政治(14:30-15:45) |
地理(11:00-12:15) | 生物(17:00-18:15) |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