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2021年高招考试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根据要求,今年高考命题将强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各考点应在各地区各学校设置防疫副科。除了教育部规定的特殊事项外,考生高考成绩只能向本人及相关投档院校提供,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地方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作为对教师和学生的奖励标准。
亮点1:
防疫站:各考点设防疫员一名。
教育部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要健全高考组织工作机制。各地区、各学校要提前研究,合理安排特长生招生等相关考试时间;认真落实全国教育考试的组考防疫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加强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的防疫措施,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规定为各考点配备防疫副考官,设置隔离考场,配备必要的隔离设备,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体温检测、考场消毒、通风隔绝等措施。
各地区应建立正常的疫情防控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涉及考试、疫情、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应向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并及时报教育部。
各地区、各学校也要加强考点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人员入场检查力度,严格考场视频“双监考”和巡考制度。
亮点2:
贫困县脱贫后仍然可以享受专项计划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改变,继续实行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合作招生计划,并结合生源数量、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继续把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各省辖市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本地计划招生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根据中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该专项计划实施地区的贫困县在2021年仍然可以享受专项计划政策。
亮点3:
命题:今年高考试题增强开放性
教育部要求,稳步推进综合高考改革。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要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的各项工作,精心制定命题、考试、录取工作方案。进一步总结和完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地的试点经验,不断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高等学校应加强与中等教育中人才培养的衔接,进一步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招生模式。
在2021年高考命题中,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应优化题型设计,增加题型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各地区应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参与命题、阅卷的激励机制,提高其能力和水平。
亮点4:
强基计划:优化高考内容与形式。
今年,强基固本工程仍在各试点高校深入实施。教育部要求,各试点高校完善招生程序和方法,提高选拔人才的科学性;优化高校考核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思想品德、专业兴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劳精神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有志、有兴趣、有才”的优秀学生;加强与中学的衔接,帮助学生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的优势、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引导学生报考;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多学科交叉培养的课程体系,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战略需要的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急需、就业率较高的专业倾斜,逐步取消中职衔接招生,适度扩大学前教育、护理、养老、保健、现代服务业等专业中高职衔接招生。
亮点5:
分数:高考分数不得向中学提供。
国家教育部也明确规定,高校要加强招生批次管理,严禁随意将普通批次专业安排到本科提前批次。各地区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宣传、设立奖励等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承诺争抢生源、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高校及其工作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除了教育部规定的特殊事项外,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只能向本人和投档院校提供,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作为对教师和学生的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