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的最新招生章程已于2024年05月10日正式发布!高考志愿填报该校时请认真阅读官方权威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报考具体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37个专业及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招生计划审批程序,经学校党委集中研究确定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其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结果为准,通过学校的招生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计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二)预留计划: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四)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及听力不合格考生。
第十七条 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学费:
(一)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卫生保健、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以上411个专业学费 5个专业学费 1500元/生·年。
(六)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5000元/生·年,颁发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分2—3档确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6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800元,三等奖学金0371-69256666/61039999
邮箱:QQ群:2024 年 日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业代码
面向群体
艺术
所属学科门类
备注
对口
否
-
健康管理
全日制
否
医学类
520802
3
否
14000
对口
否
否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