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西亚斯学院2024年的最新招生章程已于2024年05月10日正式发布!高考志愿填报该校时请认真阅读官方权威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报考具体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郑州西亚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654,河南省院校普通本、专科招生代码:6003,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5994,数字技术产业学院招生代码:61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
郑州西亚斯学院数字技术产业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鸿宝路与鸿苑路交叉口72号(金水科教园区内)。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606666,郑州西亚斯学院数字技术产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71)69668666,邮政编码:451150,学校网址:http://www.sias.edu.cn,微信公众号: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六条 学校简介及性质
郑州西亚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普通本科或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郑州西亚斯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及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除可获得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授予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外,还可获得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授予的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八条 学校本科、专科、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条 学校2024年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文史类(含经贸、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生;
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生;
医科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7000元/学年/生;
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生;
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学年/生。
普通专科专业收费标准:
体育类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生;
艺术类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学年/生。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
中方学费为26850元/学年/生,美方学位学分共34个,每学分2120元(根据美国国内经济情况,学分费每年都有所浮动)。
我校作为河南省书院制改革试点院校,住宿费标准如下:
学生公寓:2100元/学年/生;
国际青年社区:2500元/学年/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级考试院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进行专业分配时,先分配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专业。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