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的最新招生章程已于2024年05月17日正式发布!高考志愿填报该校时请认真阅读官方权威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报考具体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文理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9
办学类型: 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文理学院。证书种类: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是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20年起,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现有18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9个本科专业,已建成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等7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等“国”字号专业,以及生物科学等30余个省一流本科专业、省特色专业等“省”字号专业。现有教职工1550人,其中,教授149人,博士470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8000余人。经过六十六年的发展,学校凝练了“博学弘文、明理求真”的校训,形成了“尚善尚知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校风。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职高对口、楚怡工匠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基层农技特岗、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南疆单列计划、面向新疆吐鲁番地区援疆扶贫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类别。最终招生类别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31个省份招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会议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见下表:
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改革省份 |
非改革省份 |
文史与法学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4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 |
电子商务及法律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法学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新闻学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历史学(师范) |
4 |
4000 |
历史 |
文史 |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商务英语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英语(师范) |
4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4 |
4000 |
思想政治 |
文理兼招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 |
4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学前教育(师范)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地理科学(师范) |
4 |
4000 |
地理 |
文理兼招 |
地理信息科学 |
4 |
5900 |
地理 |
文理兼招 |
|
旅游管理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会计学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市场营销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金融工程 |
4 |
5000 |
物理 |
理工 |
|
数理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 |
59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4 |
40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
物理学(师范) |
4 |
40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 |
45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化学(师范) |
4 |
40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
化学 |
4 |
45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
环境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
制药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学必考 |
理工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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