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教育厅获悉,2021年湖南省各专业类别志愿设置与填报及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a)普通类别
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 ,录取顺序按四个批次依次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普通类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和高职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专业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可作为部分专业和部分高校专业录取的参考线。
一、本科提前批。其中包括原来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普通高校专业,即军事、公安、司法等院校的专业,以及需要进行体格检查、面试或签订协议的其他院校专业;
军校招生计划的编制采用专业组队方式,其他军校招生计划的编制采用“军校+专业”方式。
(1)设立志愿者。设置平行志愿和单人志愿,军校设置平行志愿,军校专业志愿为30个。其他院校则只接受一个志愿,也就是一个学院志愿。
(2)自愿报名。满足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都可以报名。对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上不下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已报名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军警院校有体检、面试要求的,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的,不能再报名参加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取平行志愿的院校,录取比例为100%。申请单独录取的院校,需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面试的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不超过120%。
二、本科批次。其中,原安排在第一、第二、第三批次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和国家专项计划普通类专业,即非定向、定向、国家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均纳入该批次招生。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其他院校的招生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设立志愿者。专业志愿和普通志愿分别设特殊类型志愿和单独志愿,即1所院校的志愿;普通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即45所院校的专业组志愿。
(2)自愿报名。高等艺术院校特长生、高校特长生、高等体育院校特长生的录取实行特殊类型志愿录取,其他类型的录取实行普通志愿录取。对一般志愿,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按院校安排2次征集,录不满额,对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线内降低分数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高水平艺术团、高校特长生计划、国家特长生计划、地方特长生计划、民族特长生计划和预科班计划。
(3)投档录取。特殊类型的志愿者优先录取,志愿结束后再进行普通志愿者录取。对特殊类型的志愿,符合报考资格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最高不超过105%;
特殊类、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参考分数线。高年级运动队招生时,文化成绩最低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本科学生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类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招生院校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最低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普通本科学生录取控制分数线65%。在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中,对考生的最低成绩要求原则上应不低于我省普通本科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民族班招生,其最低成绩不得低于非定向计划同校专升本专业最低投档线40分。民族预科班招生时,对最低分数的要求不低于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分数线80分。
三、专科提前批。其中,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本科专业。也就是定向培养士官;公安、司法类专业;需要面试的航务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各类专项计划等。
培养士官招生计划的编制采用了专业组队方式,其他院校招生计划的编制采用“专业+院校”方式。
(1)设立志愿者。设置平行志愿和单人志愿,定向士官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各高校专业组设置30名志愿者。其他院校则只接受一个志愿,也就是一个学院志愿。
(2)自愿报名。满足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都可以报名。对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上不下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已报名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定向培养院校、公安、乘务等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比例为100%。单独报名的考生,报名时要求面试或签约的比例为100%,报名时不要求面试的考生,报名时要求面试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四、高职专科批。其中,原安排在高职高专批次招生的普通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编制采用专科学校分组方式。
(1)设立志愿者。设30个大学专业平行志愿小组。
(2)自愿报名。于本科阶段入学后填报。对符合考生报名条件的投档后,录不上不下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申请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线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高不超过105%。
b)艺术类。艺术院校的录取批次有本科预科、本科本科和高职专科三个批次。艺术类本科、专科文化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以普通类本科、专科文化成绩为基准,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确定;对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科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专业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不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由高校确定专业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文化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根据我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可以提高考生的成绩要求。
艺术专业投档后,对录取分数达不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单独安排招生计划,对于已填报招生计划的考生,其艺术专业学业成绩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幅度内降低分数要求,文化成绩不低于原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提前批。其中,艺术类专业原计划提前批录取的本科专业。用省统考成绩但执行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按平行组安排专业,按专业分组;用校考成绩或用省统考成绩但执行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按专业分组,按“院校+专业”分组。
(1)设立志愿者。设立30个志愿者。
(2)自愿报名。申请人根据个人成绩等条件,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院校和专业报名。其中,第1级位置可以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题组或非平行组中的院校专题组填报;第2至第30级位置只能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题组填报。
对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上不下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采取分阶段、分层次的录取方式,第一阶段,对填满第一阶段非平行组的院校,根据学校提供的投档名单,经有关程序后,按100%的比例进行录取;第二阶段,对填满第一阶段非平行组的院校,按100%的比例进行录取,将其剩余志愿与只填平行组志愿的考生合并,按平行组志愿规则,按100%的比例进行录取。报名参加志愿投档的考生,其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相关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自划的分数线。
艺术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规则: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按专业类别分类核算综合成绩,网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出档。
在这些成绩中,音乐、美术、舞蹈、表演(服装表演)、表演(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后成绩保留1位小数。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其中,广播电视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的成绩。
二、本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专业原安排在第二批和第三批本科招生计划中。用省统考成绩但执行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的专业被安排在平行组,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或用省统考成绩但执行省统考成绩但投档规则的专业被安排在非平行组。以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应按省统考成绩录取,并将原安排在平行志愿的专业改为平行志愿。
大学新生志愿的设置、填报和录取方式与大学新生提前批相同。
三、高职专科批。其中,艺术类专业原安排提前批和高职批招生的专业均为艺术类专业。录取计划的编制采用专科学校分组方式。
(1)设立志愿者。设30个大学专业平行志愿小组。
(2)自愿报名。完成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完成本批次的志愿填报。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对符合考生报名条件的投档后,录不上不下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
(3)、投档录取。根据艺术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录取。申请入学的院校提出申请比例,原则上为100%,最高不超过105%。
c)体育类
体育课分为本科预科班、本科本科预科班、专科预科班和高职专科预科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本科、专升本各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提前批。其中,体育类院校原计划提前批招收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编制采用“院校+专业”的方式。
(1)设立志愿者。设立一所大学的志愿。
(2)自愿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对符合考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按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申请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线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以百分之百的比例进行录取。
二、本科批次。其中原安排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将纳入该计划。录取计划的编制采用专科学校分组方式。
(1)设立志愿者。设立30个大学专业平行志愿小组。
(2)自愿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对符合考生报名条件的投档后,录不上不下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申请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线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投档。申请入学的院校提出申请比例,原则上为100%,最高不超过105%。
三、专家小组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录取计划的编制采用专科学校分组方式。
(1)设立志愿者。设立30个大学专业平行志愿小组。
(2)自愿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对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上不下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以百分之百的比例进行录取。
四、高职专科组。其中,体育类院校原计划在高职批中招收专业。采用专业组队方式进行计划安排。
(1)设立志愿者。这批学生共设30个专业平行志愿。
(2)自愿报名。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可以在本科批次录取后填报本批次志愿。对符合考生报名条件的投档后,录不上不下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申请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线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高不超过105%。
体育课各批次投档排序规则: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按网上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出档。